
Scrip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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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7:1~16】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亚伦和他儿子并以色列众人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 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于营内营外, 4. 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从民中剪除。 5. 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 6. 祭司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把脂油焚烧,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 7. 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这要作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8. 你要晓谕他们说: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献燔祭或是平安祭, 9. 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11.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 12. 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13.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他的血来,用土掩盖。 14. 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15.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洁净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为洁净。 16. 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Interpretation
弟兄姐妹,利未记第17章到26章,经常被称作“圣洁法典”,其中心主题在第19章2节“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这些关于圣洁的吩咐是针对全体以色列会众,从大祭司到最低阶层的以色列人,以及那些选择住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外族人,都必须要接受遵守。因为上帝把他们从周围的邻国分别出来,归给祂自己,所以,以色列全体会众中的每个成员都已经蒙召去过一种特别的伦理道德法则的生活,这不只是那些在会幕服事的、专业宗教人士的专利。上帝的圣洁拥抱所有人!在圣洁的要求方面,人人平等。
在本章的第11节,摩西两次提及血的赎罪功用。所以在这一章的圣洁要求中,藉着禁止随意宰杀祭牲(17:1~9),表明上帝的子民必须要以合宜的方式来敬拜圣洁的上帝,不可以随兴而为。因为在上帝眼中,除了献祭以外,非法宰杀祭牲,就好比流无辜之人的血,要受同样的刑罚。而回溯创世记第9章,在上帝与挪亚所立的约中,祂曾允许挪亚和他的家人以动物为食物,但也同时严格要求他们在吃之前,必须把被杀动物的血流干净。祂曾说:“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9:4)而且,祂必向那吃带血之肉的人讨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创9:5~6)如此看来,上帝之所以如此重视人与动物的血,因为血是生命的象征。而所有的生命都为上帝所造,因此,这乃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对独一上帝的尊重。
此外,上帝绝对不允许以色列人按照自己喜欢的时间、地点、方式来献祭,也是为了避免周围异教敬拜的文化混进来,以“改良”他们的敬拜模式。这一点是十分严肃的!可以说,自从在西乃山下金牛犊事件以后,拜偶像的愚昧已经烙印在以色列人的意识中。拜偶像绝不是可以原谅的、违反一般社会礼仪的罪,拜偶像乃是在属灵上的行邪淫,是背叛了那位信实的、大能的上帝,是把自己出卖给了一定会失败的假神。这对于今天在敬拜实践中,那些嚷着要“改良”的信徒与教会来说,实在是一个严肃的提醒!我们绝对不可以把世俗的价值体系搬进教会中,以免我们打着敬拜服事上帝的旗号,践行的却是世俗的价值观。
在第10至15节关于不可吃血的规定中,上帝再次重申“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14节)。生命和血的相关性是明显的,失去血就是失去生命,流血就是表示生命终结。因此,上帝已经决定了,藉着流血的方式,完成赎罪的善工。这血正是预表了救主耶稣基督作为上帝的羔羊,舍命流血为罪人赎罪。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宝血,确实有赎罪的功效,使凡来到祂面前、以信心向祂认罪悔改的人,祂的血都能为他们赎罪。那么,耶稣基督既然已经在十字架上藉着流血完成了赎罪的善工,旧约当中禁止吃血的禁令是否就可以解除了?对此,教会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吃血的禁令已经解除了。因为当救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以血以命为我们完成救赎的善工时,血的预表性意义就不存在了。因此吃血的禁令自然也就解除了。另一种观点认为,血的预表性意义的确已经在耶稣基督身上应验了!然而,吃血的禁令还可以再向前追溯到创世记,很显然,在挪亚之约中,上帝以血为生命的象征,尊重血的处理方式乃表明对生命的尊重。在以上两种观点中,显然第二种观点的视角要比第一种更全面。
弟兄姐妹,从本章关于吃血的禁令中,我们可以获得四个重要的、恒久的属灵原则:
第一,上帝是独一的。除了耶和华上帝以外,没有别的神。唯独祂将以色列人从埃及拯救出来,作祂的子民。因此,唯独祂配得他们不二、不偏离的忠诚。我们也是一样。
第二,生命是神圣的。流血的禁戒最早源自上帝与挪亚的约。在该约中,人如何待动物的血,与如何待人的血,紧密相关。在大洪水之后,上帝藉吃血的禁令,希望生命,尤其是人的生命可以被尊重,而且可以再昌盛繁茂。因为所有人类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和样式所造。正如瓦特(John Wyatt)所言:“任何按照神的形象所造者,都值得这样的响应:赞叹、尊敬、同情,尤其是保护:被保护免受虐,免受伤害、操控。”所以,记得:生命是神圣的!
第三,血的替代性赎罪意义。本章11节是本书最重要的属灵原则之一:活物的生命不只在血中,上帝更把这血赐给人,可以为我们的生命赎罪。正因为这恩赐,赦免罪恶成为了可能。上帝在此设立了一个原则:赎罪必须藉着祭牲的牺牲,替代罪人,为这罪人流血。这替代罪人流血的祭牲正是预表了耶稣基督。如今,基督徒都已经因信领受了救主耶稣基督宝血的救赎。我们今天也仍需凭着信心领受圣餐,就是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因为耶稣曾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6:53)耶稣让我们喝祂的血,就是让我们吸收祂的死所带来的益处,让祂的生命输入我们里面,并因此在地上活出圣洁的生活。
第四,赦免的恩典。当上帝说:“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利17:11),上帝奇妙的恩典就已经向我们显明了!我们从罪得赦免、得释放所需要的血,不是上帝要我们偿付的,而是祂亲自为我们预备和供应的。这是何等奇妙的恩典!其实,整本圣经都在向我们传递这个重要的信息:上帝不会要求我们不能给的,祂总是恩慈地担待我们的贫穷,为我们提供另外一个祭物,就是祂的独生爱子,作为终极的赎罪祭来赦免、饶恕我们。
弟兄姐妹,这就是本章关于血的禁令所告诉我们的信息:上帝是独一的;生命是神圣的;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终极的赎罪祭;上帝已经藉着祂赐给了我们赦罪的恩典。所以,我们要以信心,藉着同领圣餐来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好与祂的生命联合,并活出圣洁。
Pray
弟兄姐妹,让我们一起祷告:
亲爱的阿爸父神,我要感谢祢,因为祢让我知道,祢是独一的真神,生命也专属于祢。所以,求祢帮助我尊重他人的生命,也尊重自己的生命,并求祢帮助我停止一切想要用自己的方式来应对和操控生命的念头。
天父啊,孩子还要感谢祢,因为祢已将救主耶稣基督的宝血赐给了我,使我单因着信,就可以白白领受赦罪的恩典。所以,求祢帮助我不离开我主耶稣基督的宝血,使我靠着我主的恩典,每日都竭力追求活出圣洁,来尊荣父上帝。
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求,阿们。
Meditation
弟兄姐妹,你是否无法相信全能的上帝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来引导、保护你的生命呢?你愿意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控制权都放下,唯独让上帝来掌权吗?
愿主赐福你!